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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主要测试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主。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的,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