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国(境)外大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不含录用)。
②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③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④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⑤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⑥取得其他突出科研成果或奖励,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可作为申请条件。
(3)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85分;
②在英文期刊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不含录用);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报考体育专业学位全日制定向博士(定向生人数不超过招生单位该专业计划数的30%),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②具有较好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报考领域(方向)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③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代表作。
④为国家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硕士研究生,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⑤须经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