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修课程要求:一年级学生无先修课程要求;二年级学生须完成接收专业的先修课程学习,且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2)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综合考核体系原则上包括三个部分:学业考核占40%(M1),笔试考核占40%(M2),面试考核占20%(M3)。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M=M1+M2+M3+(Ae)
(所有分值均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接收专业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可不设笔试考核,学业考核M1占比由40%调整为80%,面试考核占比不变。
①学业考核为纳入统计范围的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以M1=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0×100×40%计入考核总分。
统计时点截止到学生申请转专业学期的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在统计时点之前补考或重修的课程成绩按最高分计。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后2周内,请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学生务必尽快办理课程替代。期末申请缓考的必修课程成绩原则上计入考核总分(平均学分绩点为0)。
学业考核统计范围说明:
一年级学生课程统计范围为现就读专业一年级培养计划中的全部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退选。其中,退选低阶课程以高阶课程替代除外,以高阶课程考试成绩计入考核总分,如高等数学A替代高等数学B,退/改选须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可以视个人情况提前修读接收专业的先修课程,考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
二年级学生课程统计范围为所有已修读的必修课程。二年级学生可以退选现就读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如与先修课程冲突),由此带来的学业风险须自行承担。
②笔试考核由接收专业指定1门公共基础课或1门专业基础课作为考试科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笔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以M2=笔试成绩×40%计入考核总分。
经接收专业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可增设1门专业综合笔试考核(满分100分),以Ae=专业综合笔试成绩×20%,计入综合考核总分(即综合考核满分120分)。
笔试(含专业综合笔试)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的学生无面试资格,不予录取。
③面试考核是转专业综合考核的必要组成部分,由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申请理由、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心理素质、职业规划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以M3=面试成绩×20%计入考核总分。
其中,休学创业后复学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主要考核创业经历及其与接收专业的关联度。
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留存备查,确保公平、公正。面试结果由学院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