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与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良好节日秩序,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近日发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记者了解到,今年政策与2025年保持不变,继续采取“禁放区域严格禁止、限放区域规范引导、设置集中燃放点”的管理模式,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根据规定,南京市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浦口及江北新区全域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栖霞、江宁、六合、溧水、高淳五区实行部分区域禁放,具体范围以各区街道、社区明确的地理边界为准。其中,高淳区除禁放区域外,其余区域为临时限放区,允许在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八期间燃放。
为满足市民需求,南京在非禁放区域继续设置20个引导性集中燃放点,覆盖六合、栖霞、江宁、溧水、高淳等地,涵盖湿地公园、景区广场、户外营地等空旷安全区域,方便市民就近规范燃放。
集中燃放点开放时间为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3月3日(正月十五),市民可在“高德地图”搜索“燃放点”导航前往。各点位均部署执法、消防、医疗等应急力量,同步设置合规销售点,引导错峰出行、文明燃放。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务必严格遵守禁限放规定,不在禁放区、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学校、山林及人员密集区域燃放。燃放时须按说明书规范操作,远离人群、建筑与可燃物;严禁酒后燃放、手持对射、驾车追逐燃放等危险行为;未成年人须在成年人陪同下燃放。遇紧急情况可拨打119、120求助。
市民应在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网点购买,拒绝“三无”、非标产品及网络、朋友圈非法销售渠道。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在行李、货物、邮件中夹带或快递寄送。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违法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发现相关线索可举报,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奖励。举报违法运输、燃放行为可拨打110,举报非法销售行为可拨打12350。
集中燃放点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