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已经经过严格的评分、核分、登分、复核、比对等环节,考生如对评卷结果确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请时间:2026年3月1日8:00至3月2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方式:请报考我校的考生登录系统(登录方式见本通知最后)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准考证扫描件(pdf格式),我校不受理现场、电话、邮件、传真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复核科目、内容及结果说明:申请复核全国统考科目成绩的,我校汇总后按相关要求提交江苏省考试院复核;自命题考试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成绩复核仅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误和登分错误等情况,不重新评阅答卷。我校对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都将予以认真核查。成绩复核结束后,若成绩有误,经上级批准后将会对成绩作出更正,并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对于成绩复核无误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