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总体情况、举措成效,发布《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及典型案例。南京法院在公司纠纷源头治理、金融“五篇大文章”司法保障、护航资本市场发展等审判领域的多项工作成果被写入《报告》。△图片来源于最高法微信公众号
南京中院民二庭的一项调研成果表明,该市两级法院2018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纠纷中多次诉讼的案件占比23.64%,平均每个公司的诉讼案件达7起,最多的一家公司先后有60起诉讼,最长的时间历经10余年。
南京中院通过对引发“连环诉讼”的类型化场景分析研判,提出了建立完善关联案件检索机制与识别关键诉讼机制,综合运用协同审理、调解、判决、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全流程源头防范化解纠纷,为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全国公司纠纷“连环诉讼”源头治理工作提供了实践样本和有益参考。
在助力绿色金融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南京中院、杭州中院、合肥中院、苏州中院依托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机制,共同发布《以高水平金融司法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的倡议》,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导金融活水流向绿色领域。
南京法院主动融入长三角金融司法协同发展大局,在第四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期间,联合兄弟单位共同发布绿色金融司法倡议,积极践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增强绿色发展动能的重大部署,既彰显了护航绿色发展的责任与担当,也为长三角地区绿色金融司法协同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示范样本。
在助力养老金融方面,南京中院金融借贷庭在审理的一起涉老分红险产品案件中,根据保险代理人刻意夸大保险收益、误导投保人投保的案件事实,依法保障退保权益,以温情司法守护“银发人生”。
近年来,南京法院聚焦养老金融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研判养老金融发展需求,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务实举措。该案中,法院依法保障涉老保险产品投保人行使撤销权,推动养老金融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是司法助力养老金融发展、保护老年金融消费群体的生动实践。
南京中院审理全国第三起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判决金通灵公司赔偿4.3万名投资者7.7亿余元投资损失。
该案系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南京中院审理的全国第三起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审理中,南京中院协同江苏证监局、上海法院等单位,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立体化打击与追责,同时协同外地法院推进金通灵公司破产重整,最终实现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与企业规范经营、良性发展的双赢。该案成为全国法院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违规活动、震慑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标杆性案例。
今年,南京法院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提质增效,进一步做实民商事纠纷源头防范治理、强化资本市场司法保护、促推要素资源优化配置,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