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幼儿园家长朋友:
新学期将至,为维护您的权益,保障资金安全,我们温馨提醒您以下缴费事项:
1.缴费项目。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我区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前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托管费(需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并在收费公示栏公示)、校车费,代收费为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以及外出活动费、园服费等。除上述项目外,请各位家长不要向幼儿园缴纳其他任何费用。
2.缴费时间。幼儿园保教费和伙食费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但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照幼儿在园实际天数据实结算。代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请各位家长务必不要提前缴纳下学期费用。
3.缴费方式。各位家长缴纳保教费、伙食费等应缴入幼儿园在教育局备案的对公账户,并主动索要正式缴费票据。民办幼儿园备案账户目前为邮储银行,支持支付宝缴费,无需另外开卡。一定不能缴入园长、教师等个人微信、支付宝账户。如缴纳入个人账户,后期产生退费纠纷,将难以维权。
4.不得违规缴费。各位家长不要因园方宣传打折优惠提前缴费、超期缴费,要特别注意幼儿园给予的各种“折扣”、优惠预存等宣传诱惑,防范“退费难”等资金风险。
我们再次提醒您:请规避缴费风险!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成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26 年 3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