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标的为南京市苏宁慧谷E08-2幢第23层房产,其中,2308室、2312室、2315室、2316室、2317室、2318室、2319室、2320室房产所有权人为巢湖观湖风电有限公司;2301室、2302室、2306室、2309室、2310室、2311室、2313室、2314室、2321室房产所有权人为巢湖槐林风电有限公司、2303室、2304室、2305室、2307室房产所有权人为中广核彭泽泉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房产建筑面积合计约1471.72㎡,房产用途为研发办公,土地性质为出让。标的详情参见《巢湖观湖风电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南京市苏宁慧谷E08-2幢2308室、2312室、2315室、2316室、2317室、2318室、2319室2320室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1905号)、《巢湖槐林风电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南京市苏宁慧谷E08-2幢2301室、2302室、2306室、2309室、2310室、2311室、2313室、2314室、2321室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1888号)、《中广核彭泽泉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南京市苏宁慧谷E08-2幢2303室、2304室、2305室、2307室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1888号)。
2、转让标的均无抵押、无查封、无租赁及未被设立居住权等他项权利。
3、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联系人:何先生,联系人电话:1555116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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