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攻博:指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二年级或三年级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考核制:指面向校内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简称申请考核)。
博士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我校仅在以下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农业、资源与环境、风景园林、兽医,且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
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1000名左右(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目前,我校已完成直博生选拔,招收直博生人数以最终公示拟录取人数为准。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招生专业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专业学位不招收硕博连读生,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查阅专业目录。
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取得学位证书);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3.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4.需提供2021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期间以下英语考试成绩证明之一,包括:TOEFL(65分)、雅思A类(5.5分)、CET-4(450分)、CET-6(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 5)(笔试:5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如无上述证书或上述证书已经过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英语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5.兽医博士须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动物学、微生物学(与动物相关)、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水产(限鱼病方向)、养殖、渔业领域的农业硕士(毕业论文内容与兽医有关)。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等。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报考。
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高于上述的申请条件,具体详见各学院的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一)学制和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直博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全日制博士专业学费为1万元/年,非全日制博士学费为1.5万元/年。
(二)奖助体系
学校向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提供国家助学金(1.5万元/年)以及学业奖学金(1.2-1.8万元/年);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可享受导师助研津贴(不少于0.9万元/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人)、校长奖学金(5-8万元/人)和各种冠名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申请困难补助、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等(特殊说明: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
学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定向就业录取比例:自然科学领域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10%(专项招生计划除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定向就业录取比例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25%,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生。
定向就业考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