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包某萱的投诉诉求,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启动了综合研判机制。经查,截至2025年12月21日,包某萱通过全国12315平台累计投诉259次、举报287次;2025年以来,在全市投诉39次,举报48次。包某萱短期内反复针对产品外包装标识标签瑕疵问题进行投诉,一件投诉中涉及两件以上物品,均要求赔偿和奖励,且投诉举报信内容呈现高度雷同和文本格式化,购买商品的数量、次数、频率与消费者的通常消费习惯明显不符,牟利性目的明显。
经综合研判,包某萱的投诉行为呈现对同一类问题短期内大量投诉、知假买假、文本高度格式化等显著特征,其购买目的明显超出了消费者正常的生活需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