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本体
(一)全称:南京大学(副部级)
(二)简称:南大
(三)主管部门:教育部,由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
(四)名校定位:世界名校
(五)办学层次:顶尖研究型大学(原 985),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类)
(六)公益属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国家战略人才培养基地,公共科研支撑机构
(七)编制属性: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为主,部分岗位实行聘用制合同工、人事代理制
(八)管理方式: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九校联盟(C9)协同管理,多校区协同管理(仙林、鼓楼、浦口、苏州四个校区),学部制与学院制相结合管理模式
二、机构服务
(一)历史沿革与单位简介:南京大学前身是创建于 1902 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 1950 年更名为南京大学。1952 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调整出工学、农学、师范等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 1888 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1994 年被确定为国家 “211 工程” 重点支持大学,1999 年进入国家 “985 工程” 首批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行列,2017 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类)名单,始终处于中国大学第一方阵。
(二)科研创新成果:近两年在《Nature》《Science》正刊发表 24 项原创成果,NI 自然指数稳居世界前列,两项成果入选 2024 年度 “中国科学十大进展”。拥有 11 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6 个 “双一流” 建设学科,22 个学科进入 ESI 前 1%,其中 8 个学科进入 ESI 前千分之一,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优异学科数量位居全国第 4 位。
(三)升学就业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持续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本科毕业生升学率超 60%,其中进入世界一流大学深造比例较高。毕业生可直接落户北京等一线城市,就业领域涵盖科研机构、高校、政府机关、大型国企、跨国公司等,在金融、IT、科研教育等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力。
(四)招生录取分数线:各省录取分数线均位居前列,2025 年在多数省份理科 / 物理类录取分数线超 650 分,文科 / 历史类超 620 分。强基计划录取分数线根据不同专业有所差异,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等专业竞争尤为激烈,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普遍位居全省前千分之一。
(五)校园硬件设施:拥有四个校区,设有 41 个学院,教学科研设施先进。建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个,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1 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1 个,国家级 2011 协同创新中心 2 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6 个,配备超过 6000㎡的集成电路实训平台等专业设施。
(六)国际交流合作:与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280 余所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国际 QS 排名前五十的高校有一半以上是其伙伴学校。每学年发布 200 余项出国交流项目,每年约 1000 人次本科生赴境外交换学习,开设 200 多门外语授课课程,民族乐团在五大洲进行巡演。
(七)奖助学金政策:构建精度温度双螺旋资助生态,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多种奖项。每年有 20 名左右同学获得 10000—50000 元国际交流奖学金赴境外高校交流交换,还设有无锡校友奖助学金等社会捐赠奖项,每年资助 10—18 名困难学生,每人资助额为 6000 元。
(八)校园文化生活:校训为 “诚朴雄伟,励学敦行”,推行 “三三制” 人才培养方案,首创专业准入准出机制,实现百分百课程开放、百分百自由选择。校园活动丰富,有各类学术讲座、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等,学生可根据兴趣参与,三千名南大学生就有三千张南大课表,充分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领导岗位
(一)南大党委书记、党委常委(副部长级):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与党建思政,统筹“双一流”建设与学校发展战略。
(二)南大党委副书记、校长、党委常委(副部长级):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科建设、审计、“双一流”建设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统筹学校日常运行与发展规划。
(三)南大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南京大学监察专员、党委常委(正厅级):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与监督执纪,主持纪委与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南大党委副书记(副厅级):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共青团与校园文化建设,统筹基层党建与师生思想引领工作;负责组织、统战、离退休、机关党建与机要保密工作,协助书记统筹党委日常事务与干部队伍建设。
(五)南大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正厅级):协助校长负责行政日常、人才人事、教师思政与苏州校区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审计与校区建设管理。
(六)南大副校长(副厅级):负责科研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与实验室建设,统筹科技创新与服务国家战略相关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招生培养、信息化建设与人工智能学科发展,分管研究生院与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
(七)南大党委常委、副校长(副厅级):负责本科生招生培养、学生就业、终身教育与教学质量监控,统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主持苏州校区管委会工作,负责国际交流、校友事务与社会合作,统筹校区运行与对外联络。
(八)南大党委常委、校长助理(正处级):协助校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学校办公室、综合协调与重点督办工作。
(九)南大校长助理(正处级):协助分管科研与学科建设,负责重点科研平台、学术交流与学科评估相关工作;协助分管苏州校区与后勤保障,负责校区日常管理、后勤服务与资产运营协调。
(十)南大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正处级):主持宣传与统战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新闻文化与党外人士联络。
(十一)南大党委常委(正处级):协助分管党建与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委专项工作与部门协调,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
四、党群组织
(一)南京大学办公室:统筹党政综合协调,起草重要文稿,政策研究与督查督办,是内外联络核心枢纽 。
(二)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规划实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监督涉密事项,查处失泄密事件 。
(三)法制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审查规范性文件,处理涉法事务与纠纷 。
(四)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
(五)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组织校内巡视,制定巡视计划,督促整改,反馈巡视情况 。
(六)党委组织部 党校:负责党建、干部与人才工作,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 。
(七)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统筹意识形态与新闻宣传,管理校园媒体,推进校园文化与对外宣传 。
(八)校报编辑部:编辑出版《南京大学报》,宣传学校成就与师生先进事迹 。
(九)党委统战部: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统战工作,服务港澳台侨与留学归国人员 。
(十)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统筹教师发展与队伍建设 。
(十一)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学生思政教育与管理,负责奖助、心理健康及日常事务 。
(十二)党委人民武装部:负责学生军训与国防教育,开展征兵与民兵预备役工作 。
(十三)党委保卫部:负责校园安全稳定,统筹治安、消防与交通安全,处置突发事件 。
(十四)离退休工作处:服务离退休教职工,组织文体活动,落实各项待遇 。
(十五)工会:维护教职工权益,组织文体活动,推进校务公开与民主管理 。
(十六)妇联:维护女教职工与女学生权益,开展女性素质提升与巾帼建功活动 。
(十七)团委:负责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 。
(十八)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指导党支部建设,开展党员教育与管理 。
(十九)后勤服务集团党委:负责后勤服务集团党建,保障后勤服务与校园生活秩序 。
(二十)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负责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建,引领企业规范运营与发展 。
五、行政部门
(一)浦口校区管委会:统筹浦口校区管理与服务,协调教学科研与后勤保障 。
(二)苏州校区管委会:统筹苏州校区管理与服务,推进校区建设与发展规划实施 。
(三)人力资源处:负责教职工招聘、考核、薪酬与职称评审,统筹人才队伍建设 。
(四)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开展教职工与管理干部培训,组织人才交流与合作项目 。
(五)科学技术研究院:统筹自然科学与技术研究,负责科研项目、成果与平台管理 。
(六)社会科学处:统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负责文科科研项目、成果与智库建设 。
(七)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统筹“双一流”建设与学科评估 。
(八)本科生院:统筹本科教育教学,负责招生、培养方案制定与教学质量监控 。
(九)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危机干预,组织心理普查 。
(十)研究生院:统筹研究生教育,负责招生、培养、学位授予与导师队伍建设 。
(十一)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组织招聘活动,拓展就业渠道 。
(十二)国际化工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统筹国际交流合作,负责留学生管理与台港澳事务 。
(十三)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编制预决算,统筹经费收支与财务监督 。
(十四)招标办公室:负责学校招标采购,规范招标流程,保障采购公平公正 。
(十五)审计处:开展校内审计,监督财务收支与经济活动,防范经济风险 。
(十六)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资产统筹管理,包括采购、配置、处置与产权管理 。
(十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筹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保障教学科研设备需求 。
(十八)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开展治安巡逻,处理校园内治安案件与纠纷 。
(十九)基本建设处:负责学校基建项目规划与实施,保障工程质量与进度 。
(二十)校友事务与发展工作处:负责校友联络与服务,统筹校友总会与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 。
六、教学科研单位(学院系部)
(一)文学院:开展汉语言文学与文献学教学科研,培养人文素养与学术研究能力 。
(二)历史学院:开展历史学教学科研,涵盖中国史、世界史与考古学等领域 。
(三)哲学学院:开展哲学与宗教学教学科研,培养哲学思维与理论研究能力 。
(四)新闻传播学院:开展新闻传播与媒体研究教学,培养全媒体传播专业人才 。
(五)法学院:开展法学教学科研,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六)商学院:统筹经济与管理学科教学科研,培养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 。
(七)外国语学院:开展多语种教学与研究,培养外语专业人才与国际交流能力 。
(八)政府管理学院:开展公共管理教学科研,培养政府与公共部门管理人才 。
(九)国际关系学院:开展国际关系与外交学教学科研,培养国际问题研究与外交人才 。
(十)信息管理学院:开展信息管理与图书情报教学科研,培养信息资源管理人才 。
(十一)社会学院:开展社会学、人类学等教学科研,培养社会研究与社会工作人才 。
(十二)数学学院:开展数学与应用数学教学科研,培养数学基础与应用研究人才 。
(十三)物理学院:开展物理学教学科研,涵盖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等领域 。
(十四)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开展天文学与空间科学教学科研,探索宇宙与天体物理 。
(十五)化学学院:开展化学基础与应用研究教学,培养化学专业与创新研究人才 。
(十六)化工学院:开展化学工程与技术教学科研,培养化工领域工程技术人才 。
(十七)计算机学院:开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科研,培养计算机专业与创新人才 。
(十八)软件学院:开展软件工程教学科研,培养软件设计、开发与管理专业人才 。
(十九)人工智能学院:开展人工智能教学科研,培养AI领域创新与应用研究人才 。
(二十)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电子科学与技术教学科研,培养电子信息专业人才 。
(二十一)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开展工程科学教学科研,推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
(二十二)环境学院:开展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科研,培养环境治理与保护专业人才 。
(二十三)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地球科学与工程教学科研,涵盖地质、地球物理等领域 。
(二十四)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开展地理与海洋科学教学科研,培养资源环境与海洋研究人才 。
(二十五)大气科学学院:开展大气科学教学科研,研究气象与气候系统及灾害防治 。
(二十六)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中芬合作办学,培养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人才 。
(二十七)生命科学学院:开展生命科学教学科研,涵盖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领域 。
(二十八)医学院:开展医学教学科研与临床实践,培养医学专业人才,提供医疗服务 。
(二十九)工程管理学院:开展工程管理与工业工程教学科研,培养工程管理专业人才 。
(三十)匡亚明学院:开展拔尖人才培养,实施“大理科”“大文科”通识教育模式 。
(三十一)海外教育学院:负责留学生汉语教学与中国文化教育,开展国际中文教育推广 。
(三十二)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建筑与城市规划教学科研,培养城乡规划与设计人才 。
(三十三)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
(三十四)艺术学院:开展艺术理论与创作教学科研,培养艺术专业与文化创意人才 。
(三十五)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开展智能科学与技术教学科研,培养智能领域创新人才 。
(三十六)智能软件与工程学院:开展智能软件教学科研,培养智能软件设计与开发人才 。
(三十七)集成电路学院:开展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教学科研,培养芯片领域专业人才 。
(三十八)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开展数字经济与管理教学科研,培养数字经济领域人才 。
(三十九)能源与资源学院:开展能源与资源科学教学科研,培养能源资源领域专业人才 。
(四十)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推进产教融合与卓越工程师教育 。
(四十一)机器人与自动化学院:开展机器人与自动化技术教学科研,培养智能制造人才 。
(四十二)未来技术学院:聚焦未来技术领域,开展跨学科教学科研与创新人才培养 。
(四十三)前沿科学学院:开展基础科学前沿研究,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
(四十四)先进制造学院:开展先进制造技术教学科研,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与人才培养 。
(四十五)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开展生物医学工程教学科研,培养医疗设备与技术研发人才 。
(四十六)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开展教育研究与教师教育,培养教育研究与教学人才 。
(四十七)大学外语部:负责全校公共外语教学,开展外语教学改革与研究 。
(四十八)体育部:负责全校体育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组织竞赛,开展体质健康测试 。
(四十九)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中美合作办学机构,开展跨文化研究与国际交流,培养国际化人才 。
七、研究机构
(一)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开展中国思想家研究,整理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典籍 。
(二)国际地球系统科学研究所:开展地球系统科学研究,推进全球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
(三)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开展人文社科跨学科研究,推进学术交流与创新 。
(四)现代生物研究院:开展现代生物学前沿研究,推进生物技术创新与应用 。
(五)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开展产业研究与政策咨询服务 。
(六)化学和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开展化学与生物医药交叉研究,推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
(七)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搭建跨学科研究平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与创新发展 。
八、直附属机构
(一)图书馆: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管理馆藏资源,开展读者服务与信息素养教育 。
(二)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管理网络与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
(三)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开展人文社科评价研究,发布CSSCI等评价成果 。
(四)档案馆 校史研究室:负责学校档案管理与校史研究,运营校史博物馆等场馆 。
(五)博物馆:收藏展示文物与艺术品,开展文化传承与科普教育活动 。
(六)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与教材,传播先进文化,服务教学科研与社会发展 。
(七)学报编辑部:负责《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自然科学版)的编辑与出版 。
(八)科研设施共享中心:统筹科研设施共享,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 。
(九)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运营与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
(十)校医院: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开展疾病预防与健康教育,保障师生健康 。
(十一)终身教育学院:开展成人高等教育与继续教育,提供非学历培训与社会服务 。
(十二)后勤服务集团:提供餐饮、住宿、物业等后勤保障服务,保障校园正常运转 。
(十三)新生学院:负责本科新生培养与管理,实施通识教育,推进书院制建设 。
九、二级部门:见详版
十、下属单位:见详版
十一、供应商:见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