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 受南京 美龄宫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采购人” ) 委托,就美龄宫充电 宝租赁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 ) 进行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 与比选。
1.1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NJJC202603-ZSL-001
1.2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美龄宫充电宝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 3 处点位 10 台机器,分别为美龄宫邮局(服务台旁) 3 台、 主楼入口门厅处 3 台、公厕前大平台 4 台,招租底价为 20 万 / 年。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1.3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3.1 资格审查条件
(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 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 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及社保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 )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市属及以上文博场馆或 4A 级以 上景区充电宝合作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 8 )供应商提供的充电宝及附属产品均符合国家安全产品标准,同时 提供产品的 3C 认证证书。(提供承诺书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9 )对同一充电宝租赁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时 发现同一品牌参与投标,全部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1.3.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 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 http://shixin.court.gov.cn )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1.4 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2026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下午 17:00 止,每天 9:00—11:30 , 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 外 ) ;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 买比选文件,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领取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充电宝租赁品牌)原件,同一品牌仅接受一 家单位报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比选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
(请添加公众号客服获取完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