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
3.心理学、教育学、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毕业生,研究方向为职业心理学、生涯教育或职业生涯管理,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均为相关专业者优先;
4.有较强的生涯教育相关科研能力;
5.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6.有丰富的实务辅导经验者优先;
7.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1月1日。具有高校生涯教育教师岗位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