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上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
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
2026年南京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春假时间为4月1日—3日
3月16日,南京市举行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春假暨“少年金陵游”平台上线发布会。
南京市教育局宣布,4月1日至3日春假期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将统一提供免费托管服务。有托管需求的学生家庭,可以自主选择托管天数。托管期间不收取托管服务费,学生用餐费用按规定收取。
春假期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同时,会上宣布,4月1日至4月3日春假期间,将通过预约方式,分批次组织家长带着孩子走进大学校园参与亲子“读城”主题研学活动,参与名额1000名。低年级孩子将走进被誉为“东方最美校园”的南京师范大学,中高年级的孩子将走进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
此外,4月1日—4月3日春假期间,南京公交、地铁针对7—16周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推出免费乘车服务。地铁方面,学生们凭学生证、户口本、身份证均可从南京地铁绿色出行通道免费乘车。公交方面,可免费乘坐南京公交集团运营范围内的公交、轮渡及有轨电车。
为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
衔接好中小学春秋假
南京人社整理并解答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让大家“休得上”“休得好”
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答: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确因生产、工作需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也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用人单位在安排年休假时,应结合单位与职工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职工意愿与个人需要,支持职工灵活分段拆分使用年休假,促进带薪年休假制度更好落实。
答:精准统筹安排。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和岗位工作特点,协调工作需要与职工休假的关系,精准统筹安排带薪错峰休假,支持职工合理规划假期组合,将带薪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调休等有机衔接,形成相对较长假期,有效实现错峰休假、错峰出行。
完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通过完善规章制度、签订集体合同等方式,明确带薪错峰休假的计划安排、方法措施、申请批准具体规定,使单位与职工有章可循,预防减少矛盾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更好落实带薪错峰休假。
答:提前摸排,加强统筹。用人单位可提前摸排职工家庭学龄子女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征询职工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的休假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安排休假计划。同时,加强内部统筹调剂,优先批准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间的带薪休假申请,支持职工拆分使用年休假等灵活休假方式。
充分沟通,合理安排。充分考虑中小学春秋假因素,在安排阶段性、集中性工作或应急值守、民生保障任务时,尽量不安排有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子女的职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避开的应提前与职工充分沟通协商。
优化机制,创造便利。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健全弹性排班、轮班轮休机制,为职工带薪休假照看子女创造便利条件,解决职工休假不便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