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开发区怡景佳园4处门面房公开招租标的概况:本次出租标的共计4处,具体详见《待出租房产基本情况清单》。请意向承租方自行至附件明细中查看标的明细情况,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待出租房产基本情况清单》中所列出的标的房屋提交意向承租申请。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详见《待出租房产基本情况清单》,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署当日与出租方签署《开发区安置小区门面房租赁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个周期。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参与竞价,即表明承租方愿意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况竞价,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