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共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中共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四党支部党建合作签约仪式在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党建会议室顺利举行。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刘帅律师,携陈鹏律师、马慧娟律师共同参会;南京林业大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杨祖平,法律系系主任、副教授汪海燕,魏想老师及研究生学生代表张倩倩共同出席。双方以党建为纽带,共商合作、共话发展。
签约仪式前,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帅带领南京林业大学马院一行,参观了律所办公环境、党建文化阵地与专业荣誉展示区,详细介绍了律所发展历程及核心业务布局,以及党建工作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的实践成果,展现了律所专业深耕、党建赋能的发展特色。
座谈交流中,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帅首先发言,对南京林业大学马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强调,校所党建共建是资源互补、优势联动的创新举措,律所始终以党建引领所建,深耕专业服务、践行社会责任,期待通过共建搭建理论与实践互通的桥梁,在人才培养、法治宣讲、学术研讨等领域深化合作,将专业优势转化为育人实效与社会价值;随后,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杨祖平发言,介绍了学院党建工作、学科建设与立德树人成效。他表示,高校与律所共建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希望依托律所实务资源,丰富思政与法治教学内容,助力青年学子提升实践能力、树立法治信仰,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校所协同育人、双向赋能。
在双方见证下,中共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中共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四党支部正式签署党建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围绕思想共抓、组织共建、人才共育、服务共推、阵地共享开展深度合作,通过联合党课、实务研讨、社会实践、人才结对等形式,推动党建与法律服务、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以此为契机,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以校所共建为载体,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涵,把共建成果转化为人才培养、法治服务、社会公益的实际成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律所高质量发展,为法治建设与人才培育事业贡献光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