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聘】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8名)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5年3月后出生);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大专;5.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6. 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型匀称,体态良好,无文身;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2.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6.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10. 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11.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回避关系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试用期6个月。聘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工作岗位或地点,应当服从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12:00,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hr.gat.jiangsu.gov.cn/zpglxt/interface/fj/handle/qt_show.do),报名信息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个人中心进行查询(http://hr.gat.jiangsu.gov.cn/zpglxt/interface/user/userCenter)。报名咨询电话:025-83525119、83525145,报名监督电话:025-8352414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同步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退役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限退役军人)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JSLKZD@163.com。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发送或发送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失败。省公安厅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通过短信通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根据各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赋分(评分标准附后),三个项目得分的平均数为体能测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同时,每个项目设置合格线,任何一项不合格,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后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并携带以下材料:资格复审后,组织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个性化评价参考。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答题情况现场评分,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政审)按《江苏省公安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一般不再递补。(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需提供大专以上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学籍状态为毕业,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三)此次招聘由江苏省公安厅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报名状态补充信息、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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