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报名章程
考级宗旨: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
考级原则: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应试的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一、考级专业与级别
1、音乐类考级:
考级专业分管弦乐(含打击乐)、键盘、中国乐器、声乐演唱、音乐基础知识五大类:
(1)管弦乐器包括:小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爵士鼓、小军鼓、古典吉它、民谣吉它、夏威夷吉他(尤克里里)、口琴、竖笛等;
(2)键盘乐器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等;
(3)中国乐器包括:二胡、古筝、扬琴、竹笛、琵琶、葫芦丝、巴乌等;
(4)声乐演唱包括:美声、民族、通俗、少儿歌唱;
(5)音乐基础知识(乐理)
2、戏曲戏剧类:朗诵、青少儿播音主持。
3、舞蹈类:中国古典舞、国际标准舞、芭蕾舞、街舞。
4、美术类:山水、花鸟、人物、素描、速写、水粉画、漫画、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篆刻、版画。
5、考级级别:
(1)音乐基础知识为:基础级、初级、中级、高级;
(2)成人考级(60岁及以上)为:初级、中级、高级;
(3)音乐专业:钢琴、古筝、爵士鼓、古典吉他、民谣吉他至表演级;
(4)美术专业:素描至专业级;
(5)舞蹈考级:中国古典舞、国际标准舞至表演级;
(6)戏曲戏剧专业:朗诵至表演级;
(7)其余专业均为1-10级。
二、考级教材
必须使用由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统一组织编写、经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备案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各类别专业考级教材。
1、音乐类考级教材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
2、戏曲戏剧类考级教材由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发行。
3、舞蹈类考级教材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4、美术类考级教材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5、学校认可其它考级机构公开出版发行的考级教材中所收录的上述教材未收录的相同级别、相似难度曲目、篇目、剧目等。
三、考级收费标准(单位:元/人民币)
收费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的通知》(文科技发[2015]4号)。收费标准由南京艺术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统一制定,其他单位(含承办单位)无权变更与调整,超出本考级收费标准的任何形式的加价行为均可视为违规收费。收费标准中已包含证书打印及证书壳费用,不得另外收取。



四、考级报名、考试
为方便考生,考生可自行决定就近选择在南京艺术学院本部或由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批准设立、经省文化厅备案的南京市及江苏省内外各考点报名、考试。报名考试将严格执行《社会艺术水平 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 31 号、第 57号)等相关政策法规,考试由我院统一派出考官、巡考,考级证书(包含证书外壳)由我院统一制作。
1、报名
(1)报名对象:考试考生年龄不限。
(2)报名地点:由南京艺术学院设立、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备案的、南京市区各报名点及省内、外各考点。
(3)报名时间: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教育学院官方发布当年《考级简章》以后,省内外各承办单位与南京艺术学院各专业具体负责的老师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协商,确定报名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并予以公布。
(4)报名方式:由南京艺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组织考生线上报名。
(5)要求:原则上考生需逐级报考。1-10级考试,年龄满 8周岁的考生可参考报名点建议,原则上可从3级开始报考。合格(优秀)等级的考生,可越1级报考,越级报考的考生,按照所报级别收费,不得加收其他级别费用,表演类专业,考官必须加试缺考级别每级别1首曲目(音乐)/1支舞蹈(舞蹈)/1 个篇目(戏曲戏剧)。8-10级别必须逐级报考,不可越级。表演/专业级考试,考生需已取得十级合格证书,表演/专业级一至三级必须逐级报考,不可越级。成人考级年龄为60周岁及以上。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衡量,按自己的实际水平报考相应级别,一旦办好报名手续将不再办理换级或退费手续。
2、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由考生报名的考点提前公布通知。
(2)评审:由我院考官统一考核、评审、阅卷。
(3)评分:考级成绩分“合格”(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三个等级)、“不合格”两档;省内书法考级成绩分“合格”(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两档。音乐基础知识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4)要求: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提前到指定地点候考,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考生未能按规定时间准时赴考则作弃考论处。
(5)考生不得擅自变更考点、考场,否则作无成绩论。
(6)考场外在显著位置公开张贴安全应急预案、考场分布图、监考人员安排,公示南京艺术学院考级简章、宣传横幅、考官和工作人员相关信息,杜绝虚假宣传。
(7)音乐考级乐器除钢琴、古筝、扬琴、打击乐外,其它乐器一律自备。
(8)舞蹈考试服装须统一,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女考生需盘头。
(9)美术、书法考级除考级用纸其他工具材料一律自备。
3、开考省市范围 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山西省、陕西省、广东省、河北省、河南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 维吾尔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具体省份根据当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为准)。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考后两个月查询成绩,微信小程序搜索:南艺艺术考级或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服务门户网https://zwfw.mct.gov.cn/
六、发证
1、考级证书由南京艺术学院统一制作,省内外考生可在考后60天到所在考点凭准考证领取。
2、证书保管期为一年,过期不补,责任自负。
七、其他
1、请考生妥善保管证书,证书遗失概不补发。
2、本考级简章解释权归南京艺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