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具体标准由各学院界定。
3、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A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5、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少民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详见表1。
6、我校所有调剂专业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及单独考试的考生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