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南京市低空飞行活动行为评价规范》《市低空飞行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低空经济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南京市低空飞行活动行为评价规范》《市低空飞行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已通过本会的立项论证,符合立项要求,准予立项。
请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标准研制规范要求,组织参编人员细化编制计划、把控内容质量,确保按期完成编制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项团体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本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人:缪晨安,13813385009。
南京市低空经济产业协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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