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3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院干警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好生态环境法典,不断提升新时代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强化海洋环境资源审判,依法审理海洋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妥善审理滩涂养殖等海域使用权案件,毫不动摇地坚持“共抓大保护”,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服务海洋经济绿色发展,聚焦海上风电等海洋新能源领域,服务海洋科技创新和优势海洋产业发展,用精准司法推动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新制度新规则,及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系统研究生态环境发展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规定、新要求,确保生态环境法典得到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要强化协同发力,加强与自然资源、海警、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强化信息共享,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共同促进生态和谐。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青年学堂、海事司法研究中心干警代表列席会议。

编辑:程乃尧
审核:谢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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