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学校预算。
3.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万元(此金额为最终结算控制金额,实际金额以学校消防设备设施采购及维护项目结算为准)。
4.供货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
二、项目需求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校园消防设备设施及维护项目采购(包括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维护及更换、应急照明EPS电源整改、防火帘备用电池更换及安装、消防门更换、配电柜保养检测清洁、消防安全标识及登记卡等(具体要求,待各项目实施时,由采购方与中标企业约定)。
需求清单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物品),需列出以下所有物品单价,并计算出单价合计。招标评委按照单价合计金额来打价格分)
服务需求表
注意:需求清单各项均为包干价,含货物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质保及税率等费用。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深圳、龙岗诚信网查询诚信数据文件或提供查询截图,需要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经营的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是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按《综合评分细则》顺序准备,并提供营业执照、报价表、经营招标方授权书等的资料以供评分参考。
(2)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分一正二副及电子光盘(或U盘)装进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司骑缝章交至本单位门卫室。电子版需留档。
四、投标、评标、定标事宜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接收人及联系电话: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20日下午17:00点止。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文樾路3号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门卫室。
(3)接收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755-84510335。
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4月21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5楼会议室。
3.评/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资格初审:
①如果有3家(含3家)及以上公司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通过初审的公司皆入围。
②如果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的公司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