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主办的《职务犯罪审判指导》第 4 辑,披露了南京银行前行长束行农挪用公款案的完整案情。
这位曾将南京银行打造成 “债券之王” 的金融高管,在离任近 6 年后,最终因挪用公款罪获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 1575 万元被依法追缴。
束行农在南京银行任职超 20 年,从资金计划处副处长一路晋升,历任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副行长、行长。任职期间,他凭借激进扩张债券投资业务,将该行金融投资规模从 3000 亿元拉升至万亿级别,南京银行也因此获得资本市场 “债券之王” 的称号。
2019 年 5 月,束行农平调至南京新农发展集团任副董事长,告别银行系统。
案件的核心,源于 2006 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 “KY01 证券” 债券。该债券总额约 50 亿元,分为优先兑付的 A、B 档与次级兑付的 C 档,在优先档收益兑现后,C 档具备更高收益空间。
作为承销商相关人员,J 公司莫某、刘某掌握产品信息后,找到时任南京银行副行长束行农及资金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戴娟等人,策划由南京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对接该证券 C 档。
2008 年 6 月,南京银行通过上海信托通道发行 “聚富 1 号” 理财产品,募资 4.25 亿余元专门投向 “KY01 证券” C 档。
产品分为面向公众与机构、预期年化收益率 9% 的稳健级(募资 3.65 亿余元),以及仅对特定人员发售、募资 6000 万元的进取级,束行农、戴娟、莫某、刘某等 70 余人成为进取级认购者。
2009 年 7 月,束行农等人谎称证券收益下滑,无视内部反对声音,强行动用银行 4.8 亿余元备付金,提前兑付产品,其中稳健级按 9%、进取级按 33.89% 收益率结算。
兑付完成后,其团伙迅速新设信托计划募资 4.9 亿元,承接原证券受益权以归还挪用的备付金,并大幅缩减进取级认购人数,核心成员仍为自身。
新计划将稳健级收益率从 9% 降至 4%,进取级收益被大幅拔高,束行农等人借此获利超 1.2 亿元。其中束行农个人投资 750 万元,获利 1575 万元,收益率达 210%,而南京银行仅获得数百万元收益。
该案隐匿近十年后才浮出水面。2019 年 2 月,南京银行公告资管业务中心总经理戴娟等相关人员无法正常履职;同年 6 月,束行农 “被带走” 的消息在市场流传,其本人虽紧急辟谣,但当年 11 月便卸任所有职务,彻底淡出公众视野。
司法材料显示,束行农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审理认定,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开展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一审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束行农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追缴全部违法所得。束行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