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南京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此次调整涉及5个方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至安徽全省,安徽公积金缴存用户在南京买房可以办公积金按揭贷款啦!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至安徽省全域
原来只支持江苏13个市+安徽宣城、芜湖、马鞍山、滁州4市,从4月16日开始,江苏和安徽全部城市正常缴纳公积金的用户,在南京买房时,都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照规定,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单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80万。家庭(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
多子女家庭(两个及两个以上孩子),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即贷款最高限额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2.1%,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2.6%。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2.52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075%
而南京公积金用户在苏皖两省其他城市买房,参照南京购房政策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
二、降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留存金额
公积金逐月提取代扣房贷,原来要求个人账户最少保留12个月的汇缴金额,现在只需要保留6个月的汇缴金额即可。调整后公积金用户办理一次补充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签订协议时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6倍的差额。
三、优化代际互助使用住房公积金
(一)购房人不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或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未达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的,支持其父母(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子女公积金缴存时间没达标、额度没达到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父母担保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二)购房人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住房贷款(含委托逐月还贷)。
解读:支持家庭成员提取公积金作为买房首付款,以及公积金逐月还房贷。
(三)将《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宁金管规〔2023〕1号)(2025年修订)的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四、加大现(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现役军人服役期间(含非现役但享受现役军人待遇的军改文职人员)、退役军人在退役后6个月(含)内,视同个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南京市购房时,可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
五、放宽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因病就医当年达到南京市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标准的,缴存人可按年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
一句话:因病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医保报销后自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