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试时间和地点:5月23日上午8:00,凭加试通知书到南京市栖霞中学报到,8:30正式考试。
2.加试内容和分数
声乐类:
必考科目:自选曲目一首(清唱或自带伴奏以mp3格式存入U盘带入考场,或自备歌谱现场提供伴奏)
模唱、练耳:现场抽签
考查科目:器乐演奏(曲目自选)3-5分钟(除钢琴以外乐器自带,一律不用伴奏)
民乐类:(二胡、琵琶、扬琴、阮、柳琴、古筝、竹笛、笙、唢呐、大提琴、低音提琴、马林巴、排鼓)
必考科目:自选曲目一首3-5分钟(除钢琴以外乐器自带,一律不用伴奏)
模唱、练耳:现场抽签
考查科目:演唱歌曲一段(曲目自选,清唱或自带伴奏以mp3格式存入U盘带入考场,或自备歌谱现场提供伴奏)
声乐、民乐专业加试满分150分,合格线105分,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1:1.3公布加试合格人员名单,若合格人数超过1:1.3比例,则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划分入围名单。如尾数同分则按必考科目、模唱练耳分数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确认名次。
书法:
考试时间8:30—10:30(书法理论常识20分钟,古代碑帖临摹和书法创作合计100分钟)。书法理论常识20分;古代碑帖临摹80分:命题一幅(隶、楷、行三种字体任选一种,不少于20字);书法创作50分:命题一幅(常见历代经典诗词,28字以内,书体自选),合格线为90分。依据招生计划按照1:1.3的比例由高往低上报合格名单。
考试用纸由学校提供,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试卷纸答卷。临摹、创作均为四尺三开白宣(70×45cm)。考生需自行准备:笔、墨、砚、毛毡等书写工具。另需准备蓝黑或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以及铅笔(用于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填写姓名、级别、题号及年龄等考生信息)。考生必须按照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对临摹创作作品中的落款内容不得出现姓名和盖印章,必须以规定内容替代。作品中不可出现错字、漏字;答题书写应整洁(无涂改、不乱画);卷面不许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考试结束后试题随试卷上交,不得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