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曾震惊全网的“南京派出所副所长马某骗唆未成年人吸毒案”已于2026年4月宣判。
📜 起底南京副所长“钓鱼执法”案
2024年1月,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完成查处任务,找到社会人员徐某要求其提供涉毒线索。
徐某找不到线索,便提议人为制造案件。两人商议后,马某提供了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并计划召集未成年人吸食后再实施“查获”。
徐某通过他人将6名未成年人召集到宾馆,诱骗他们吸食了马某提供的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事后鉴定,6名未成年人的毛发、尿液均呈毒品阳性。
6人吸食后,徐某联系马某将6名未成年人“人赃并获”。2026年4月,马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徐某及另两名社会人员也被判刑。
⚖️ 判决
因提供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触犯《刑法》第353条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
涉及执法人员、未成年人且人数达6人,升格为“情节严重”,判处在3至7年区间内的五年是从重处罚。
司法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从严处罚,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公信力。
马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派出所副所长疯狂“冲业绩”,竟亲自“下套”诱骗6名未成年人吸毒。所以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南京副所长骗未成年人吸毒,判5年真的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