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新闻:
2026年4月25日,新京报核实获悉,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因犯欺骗他人吸毒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案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与强烈愤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1月,马某为完成涉毒查处任务,罔顾法律底线与职业操守,精心策划违法行径。其联系社会人员徐某,由徐某召集6名未成年人,马某将含有依托咪酯的新型毒品电子烟交给徐某。随后,徐某等人在宾馆内诱骗该6名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事后联系马某到场将未成年人查获,炮制虚假涉毒查处案件。
依托咪酯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属于法律明确管制的毒品范畴。法院审理认为,马某身为执法人员,本应守护未成年人安全、维护法治权威,却知法犯法,欺骗未成年人吸毒,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另有三名涉案社会人员也一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山锐评:
丧心病狂!这和“杀良冒功”有什么区别!?
6名未成年的一生,会因为这个为了完成KPI的恶人的恶行而完全颠覆。
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还以为是那个网友在逗闷子,直到它登上热搜被全网热议,才发现这件事背后让人脊背发凉的细节。
一个基层派出所的领导,唆使街溜子带6名未成年人到宾馆吸含有毒品的电子烟,然后再“神兵天降”实施抓捕,而导演这一场“恶行”,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工作“指标”。
知法犯法!执法弄法!陷害未成年人,摧毁六个家庭。
我只想说脏话!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这话,鲁迅先生当年说过。如今看来,那“下劣凶残”的限度,还要再放宽些。
也许他是太想进步了吧。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