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省、南京市及辖区内针对漫剧、短剧(含微短剧、AI短剧)行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监管要求及配套举措,涵盖创作引导、企业扶持、产业集聚、金融支撑、监管规范等核心维度,为行业主体提供政策参考(政策均来自官方公开信息,具体以实际申报要求为准)。
一、省级核心扶持政策(适用南京区域)
(一)“微短剧+”主题创作征集推广活动(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于2026年3月31日,由省委宣传部指导,省广电局联合多部门主办,面向全省征集优质微短剧(含漫剧适配创作),核心扶持内容如下:
1.重点创作方向:明确13个核心方向,涵盖红色题材(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廉洁文化、统战工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普法科普、传统文化、品牌传播、非遗传承、体育推广、生态建设、银发经济等,鼓励漫剧、短剧与各领域深度融合,突出江苏地域特色与时代价值。其中,“跟着微短剧去旅行”“跟着微短剧看非遗”等方向可直接适配漫剧创作,挖掘江苏文旅与非遗资源。
2.扶持举措:优秀项目纳入“江苏省网络视听重点项目库”,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扶持和奖励项目;组织创作采风、资源对接活动,提供专业指导;2026年12月—2027年3月开展集中展播,联动省内重点网络视听平台、广电媒体进行矩阵化宣传推广,扩大作品影响力。
3.申报要求:实行定期报送与动态推荐相结合,各设区市文广旅局每月20日前汇总本地项目推荐至省广电局;申报单位(个人)需对作品原创性及合法性负责,填写《江苏省“微短剧+”主题创作项目申报表》,按要求提交EXCEL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至指定邮箱(jswdj2026@126.com),邮件主题需注明相关信息。
4.进度安排:3月完成宣传发动与选题策划,3月—10月开展创作采风与项目对接,3月—11月推进创作实施与跟踪服务,3月—12月进行报送评审与遴选入库,12月起开展集中展播与推广。
二、南京市市级扶持政策
(一)新质生产力培育相关配套政策(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其中多项举措可覆盖漫剧短剧行业,核心内容如下:
1.文商旅体展融合扶持:深化“跟着演出(赛事)去旅行”活动,支持文艺演艺进景区、街区、社区,给予最高1.2万元/场的资金支持;对优秀剧目、高流量展陈,通过票价补贴、消费积分奖励等形式让利消费者,间接助力漫剧短剧线下传播与场景落地。鼓励培育数字视听产业园等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数字视听类新业态发展,为漫剧短剧企业提供集聚载体支撑。
2.产业基金支撑:构建总规模超2000亿元的“4+N”产业基金集群,按“一行业一基金”模式设立重点产业母基金,单个重点产业项目最高可获1亿元投资,漫剧短剧行业优质项目可申请基金支持,助力企业融资与项目落地。
3.项目要素保障:健全集中审批、并联审批机制,落实规划、土地、用能、融资等要素支持,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为漫剧短剧相关产业项目(如拍摄基地、产业园建设)提供审批便利与资源支撑;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辅导企业开展项目申报。
(二)行业监管与规范要求(适配国家广电总局新规)
2026年4月1日起,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漫剧、AI短剧的监管要求,核心规范如下:
1.备案管理:所有新增动画微短剧(含AI漫剧、AI短剧)必须先完成审核、标注备案号后方可上线;2026年3月底前,存量未备案作品需分阶段补办备案,重点类、普通类向省级广电报审,其他类由平台自审后上报备案信息,未备案存量作品将被强制下架。
2.内容审核:实行“三类三级”分类分层审核,按投资额+题材分为重点、普通、其他三类,对应国家、省级、平台自审不同路径,全量纳入“白名单”制度;禁止低俗擦边、不良价值观、封建迷信、未成年人负面内容等,强化整剧立意导向审核与内容风险分级评估(抖音等平台同步提升审核标准)。
3.平台扶持:抖音(含红果短剧)等平台推出精品漫剧/短剧激励政策,对优质AI仿真人剧、2D/3D漫剧等,给予保底+分成、IP改编权费用补贴、流量扶持等,助力优质作品传播与变现。
三、南京辖区级专项扶持政策
(一)江北新区数字视听产业专项政策(扬子江数字视听产业园)
适用于在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视听产业园注册并实体经营、符合产业导向的漫剧短剧相关企业,核心扶持内容如下:
1.企业入驻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入驻优质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分3年按30%、30%、40%比例拨付;初创企业创始人有行业知名企业(年销售额≥5000万元)中层以上任职经历的,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分3年拨付;企业租用办公用房3年内,可获应收房租20%-50%的奖补,每年最高100万元;利用存量房产改建拍摄场景或创意街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可获实际改造投资额10%、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分3年拨付。
2.金融支撑:组建数字视听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资微短剧、漫剧等项目及相关企业;联合银行推出“视听贷”,为漫剧短剧全链条(创作、IP孵化、制作、发行等)提供融资增信,融资成本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50BP。
3.企业成长奖励: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20-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关创意设计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纳入省、市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的,项目建成后可按总投资额10%给予最高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资助;获得国家、省级荣誉或资金奖励的,给予30%-50%配比奖励,最高20万元(国家级)、10万元(省级)。
4.作品与传播扶持:出品的漫剧短剧在头部长视频平台上线,单集平均有效播放≥70万,给予每部最高8-15万元奖励;年度分账收入≥200万元的,按实际收入最高15%补助,每部最高100万元;在头部短视频平台上线且单一账号播放量≥1亿,给予每部最高5-10万元奖励;年度分账收入≥100万元的,按实际收入最高15%补助,每部最高20万元;文化出海作品按海外发行收入10%补助(每年最高50万元),翻译制作费用最高补助60%(单部最高50万元);在新区取景拍摄并上线的作品,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组织行业人才培训、交流活动,给予实际支出50%、最高20万元补助;每年举办作品评选大赛,对获奖作品给予额外奖励。
(二)溧水区短剧产业集聚扶持
溧水区以飞燕网络视听产业园为核心,推动短剧产业集聚,漫剧相关企业可享受园区配套与产业赋能支持,核心内容如下:
1.产业载体支撑:飞燕网络视听产业园规划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有欧式别墅、现代办公室、宴会厅等20余种实景,可满足各类漫剧短剧拍摄需求;目前6号楼、10号楼已投用,15号楼于2026年3月底投用,为企业提供拍摄、办公一体化载体。
2.企业与技术赋能:推动优质AI短剧企业入驻,聚焦AI技术与真人短剧、漫剧结合,覆盖剧本创作至发行全链条;通过战略合作推动园区高质量运营,吸引优质漫剧短剧项目落地,构建全产业链生态,打造区域短剧产业高地。
四、政策共性说明与申报提示
1.适用范围:多数政策要求企业在南京注册并实体经营、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数字视听、文化产业导向;部分专项政策(如江北新区、溧水区)仅限特定园区入驻企业。
2.申报时效:省级“微短剧+”活动全年可申报(每月20日前报送);市级及区级政策多为2026年度有效,具体申报时间需关注各责任单位通知。
3.责任单位:省级政策由江苏省广播电视局牵头,市级由市文旅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负责,区级由江北新区管委会、溧水区政府及相关园区负责,申报疑问可咨询对应责任单位。
4.补充说明:漫剧作为动画微短剧的重要品类,可全面适配上述所有相关政策;AI短剧除享受通用扶持外,还可获得技术赋能与平台专项激励,同时需严格遵守备案与审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