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包括以下两个阶段:
1.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阶段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学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必修学分等均按照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考核且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并在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若五年内未能全部通过课程考试与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本次申请视为无效。
2.学位论文阶段
申请人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论文撰写、评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授予等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