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
南京大屠杀是对日军侵占南京后所犯屠杀、奸淫、纵火、劫掠等暴行的统称,是日军侵华暴行中最野蛮、最凶残的典型事件,主要发生于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的六周内。达子用上、下两期为各位提纲南京大屠杀的内容,本期介绍《南京大屠杀》(上):“屠杀军民滔天罪行”和“残害妇女,禽兽不如”。
一、屠杀军民,滔天罪行:
1、杀人竞赛,百人斩杀:
日军在向南京进击,沿途大量屠杀无辜百姓与放下武器的士兵,甚至进行“杀人比赛”。日军第16师团步兵第9联队中的2名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开展了灭绝人性的“百人斩”竞赛,以谁先杀满100人为胜者。
1937年11月27日,他们从日军攻陷江苏省无锡开始比赛,29日,抵达常州时,两人已砍杀了81名中国人,《东京日日新闻》进行了首次报道。12月2日,日军进攻到江苏省镇江市的丹阳县城时,两人已经一共砍杀了151人,12月4日,《东京日日新闻》作了第2次报道。5日,到句容前线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已经分别杀了89人和78人,再次进行报道。12月10日,两人再次会于南京东郊紫金山麓,他们分别杀了106人与105人,但因为分不清到底是谁先杀满100人的,于是又重新开始了以杀满150人为目标的竞赛,1937年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为他们拍摄照片作了第4次报道,其他许多报纸也都刊登了“百人斩杀人比赛”。
2、处置战俘,扫荡政策:
1937年12月12日,日军第13师团在攻占乌龙山炮台和幕府山炮台等地时捕获了大批中国俘虏,经向日军中高层请示后,得到全部杀掉的命令,日军开始大量屠杀俘虏,除了千人以上大规模屠杀以外,对俘虏进行小规模及零散屠杀也屡见不鲜。
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东、南、面各城门后,随即派出部队突入城内,以扫荡所谓“败残兵”,日军相关战斗祥报显示,13日至24日,日军第9师团步兵第7联队在南京城内共“杀人6670名”。此外,上海派遣军所属的其他部队,均执行了扫荡政策,实际上演变为日军单方面搜捕、屠杀藏匿于城内外失去抵抗能力的中国军人的行动。
3、集体屠杀 ,零散屠杀:
日军占领南京后,除就近进行集体屠杀外,更多的人则被押往长江边进行集体屠杀。1937年12月13日下午,日军进抵下关时,用装甲车、机枪、步兵炮等武器向正在渡江和困在江边的中国军队及平民猛烈扫射,大量中国官兵及平民死于江中或毙命岸边。日军在长江边进行了多次大规模集体屠杀。
当日军向南京进攻之时,留在南京的20余位美、英、德等国的西方人士,自发成立了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并在南京城西部划定3.86平方公里的“安全区”。日军扫荡部队进入南京后,进入安全区反复扫荡和搜捕,不仅将在安全区内放下武器的士兵押往汉中门、长江边等地进行集体屠杀,而且在安全区内大肆进行集体屠杀。其中,12月15日和16日,日军在南京城郊进行了最大规模的集体屠杀,遇难者达7000人左右,其中主要是被日军俘虏的中国军人和少数平民。
南京沦陷后,日军任意屠杀普通平民,持续了约六个星期,但此后屠杀并没有完全停止,仍有零散屠杀。
日军以扫荡为名,在安全区内随意杀人,零散屠杀随处可见,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除了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以外,许多平民百姓也在零散屠杀中惨死在日军屠刀之下。除此之外在南京近郊还随意屠杀当地平民,惨不忍睹
二、残害妇女,禽兽不如:
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对广大中国妇女,不分年龄、职业、身份,甚至是孕妇、病妇,进行惨无人道的强奸、轮奸。许多妇女被日军奸淫后又遭杀害,有的被蹂躏致死,有的拒绝被杀,甚至在奸杀后,日军还要侮辱其尸体,其暴虐程度,禽兽不如。
日军强奸中国妇女,有时在光天化日之下,毫不避讳,甚至还强迫中国人观看,以此来侮辱中国民众的尊严。他们不分昼夜甚至在受害妇女的家人面前施行强暴。有些妇女被日军强奸了好几次,受尽折磨而死。即使在南京大屠杀高峰过去后,残害妇女的暴行仍持续发生。
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在日军占领南京城后第一个月中,就发生了2万起强奸案件,这是整个日本军队进行的集体犯罪。
还有禽兽不如的是“慰安妇”制度:“慰安妇”是由日本军队上层与日本政府共同策划与组织的,并形成了一个特定的妇女群体,实际上就是日军的性奴隶。日军正式、全面地实施“慰安妇”制度始于侵占南京之后,1937年12月11日,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部担心性病在日军官兵中流行,向正在进攻南京的日军各部下达《方面军关于慰安设施的实施意见》,12月28日,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部参谋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南京慰安所的方案》,“慰安妇”制度迅速在南京及其他地区建立与实施。
日军在南京设立的慰安所有三种类型:一是由日军当局直接控制的慰安所;二是由日侨开办的慰安所;三是由汉奸或伪政权设立的慰安所。“慰安妇”主要来自中国、朝鲜和日本国内,由于朝鲜和日本本土的尚未到达,在日军占领初期,日军强征的对象均为中国妇女,途径一般有四种。(见下图)
成千上万的充当“慰安妇”妇女受尽折磨,有的躺下去,就再也未能爬起来;有的被日军虐杀而死;有的不甘被蹂躏,自杀身亡;勉强活着的形同僵尸。“慰安妇”一旦有疾病或精神失常,则被扔到荒野等死。对于稍有不从或反抗的,日军轻则施以饥饿,重则用军刀割其乳房、剁其手足,甚至让狼狗将她们一片片撕烂示众。即使有些侥幸逃离,但身心遭到极大摧残,终身痛苦。
日军实施的“慰安妇”制度,是人类文明史上罕见的暴行,是对人类尊严的凌辱,是对人权的践踏,广大受害妇女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充分暴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忍、野蛮和暴虐。
至此,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南京大屠杀》(上)“屠杀军民,滔天罪行”和“会“残害妇女,禽兽不如”,提炼完毕,感谢“达粉儿”支持。“强劫掠夺,公私财物”和“纵火破坏,破坏城市”的内容,关注达子,下期继续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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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上):
1、《反对日本进攻的方针、办法和前途》1937年7月23日
2、《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1937年8月25日
3、《反对自由主义》193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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