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优势,进一步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方式,2026年南京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并培养一批适应和引领未来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01
报考条件与招生计划
已参加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学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考生。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一)学科特长类招收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二)学科兴趣类招收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注:招生专业类所含专业见附件。其中,数字经济专业在南京和苏州两地学习。
02
报名方法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6年5月16日,考生登录南京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bkzsks.nju.edu.cn) 进行注册和填报。学科特长类和学科兴趣类分别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考生需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对应的条目,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五)录取办法。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26年江苏省物理等科目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并依据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六)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录取后和本科提前批次前进行投档。我校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和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学科兴趣类录取至专业类的考生,入学后仅可在专业类内确定主修专业、毕业准出;录取至专业的,只可在本专业毕业准出。
03
其他
1.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南京大学将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规定的标准,校测按60元/生收费(币种:人民币)。
3.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4.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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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59680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南大招生小蓝鲸微信公众号:ndzsxlj
监督电话:025-89683341 (仅限违纪违规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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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简章由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6年5月6日
附件:招生专业类所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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