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对象和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申请人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6月20日,申请人可登录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系统(https://yjs.nnu.edu.cn/gsapp/sys/wdtdxlbmappnjnu/entrance.do)进行预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决定开班专业及时间,并通知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
(二)材料提交和资格审查
系统上报名后,需在6月2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按照要求格式发送到邮箱:39040@njnu.edu.cn;并请加QQ群:“2606同等学力申硕(教科院)”,QQ群号:731435093,后续通知将在群内进行。
邮件成功发送后会收到“感谢您的来信,南师大教科院研招办已收”的回复,若未收到还请电话咨询025-83598873。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
邮件格式要求:
(1)邮件主题:姓名-教科院25年9月同等学力报名。
(2)邮件格式要求:新建1个文件夹,以“姓名-教科院25年9月同等学力报名”命名,文件夹包含4个pdf格式附件。附件1以“姓名-专业-申请登记表”命名,附件2以“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命名;附件3以“身份证复印件”命名;附件4以“成果复印件”命名;文件压缩为zip或rar格式。电子版材料必须清晰,最好是扫描件,并且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由学院通知申请人 ,并发放接收培养通知书。
(三)系统注册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工作。
平台链接: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四)缴费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缴费后,在入学报到时进行现场确认,包括采集个人图像,签署《诚信承诺书》。缴费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学习方式及过程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课程学习、水平认定和学位论文工作。
(一)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学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必修学分等均按照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五年内亦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教育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五年内若未按照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二)上课方式
课程教学拟采用集中线上授课的模式。
(三)学位论文工作
申请人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学费标准
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60000元/人(不含教材费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费用)。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环节缴纳30000元,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环节缴纳20000元,第三阶段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学位环节缴纳10000元。
六、其他
(一)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仅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学校不出具任何有关学历的证明。
(二)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及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五)本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zb@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