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
近期,市政府公布今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制定“十五五”规划纲要、支持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制定惠民殡葬有关办法、调整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5件重大经济社会发展事项和重点民生工程。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承办单位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
编审:王维
复审:姚雾云
终审:许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