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9年9月1日至 2020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区教育局核准。残障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2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施教区内适龄儿童需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办理好以上相关手续,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也可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2)材料审定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儿童全家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材料网报要求:
①网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②相关网报材料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15日。(平台报名时间为5月17日—5月1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9日17:00)。
③未能及时网上报名的于6月1日—6月2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建邺区红菱街29号)进行线下登记报名。
2.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今年将继续开展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区教育局对区内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小学采取公开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入学。具备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
3.特需儿童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需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少年应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义务。
4.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入学原则上由居住证登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确定后,于7月2日至6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非南京市户籍儿童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就读。已统筹安排的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1)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原则上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非南京市户籍儿童或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
②非南京市户籍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2)材料网报要求:
①网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②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平台报名时间为7月2日—7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
③未能及时网上报名的于7月7日—7月8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山小学(建邺区问学路12号)进行线下报名登记。
5.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批准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6.长幼随学。对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有“幼随长”需求的新生试行“长幼随学”,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家庭可向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学校申请“长幼随学”。经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相应安排。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
选择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仍需按照要求在招生平台进行公办学校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履行报名登记手续的,无法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四)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流程
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被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招生平台进行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在招生平台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在招生平台确认后系统锁定,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凡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到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