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
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批准。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户籍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网上报名登记入学:
①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①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3.拆迁户家庭子女
①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4.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①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②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江宁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及我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江宁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2026年5月31日)等材料,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平台未审核通过的,区教育局将安排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宁区月华路1号)为线下审核点,资料审核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星期六)。
注: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2026年5月31日,到期后未及时签注为无效证件,不能报名。
6.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有“幼随长”需求的新生试行“长幼随学”。如学校一年级有空余学位,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可向学位申请“长幼随学”。
(一)5月15日发布入学公告。
(二)5月17日—5月19日17:00(周日—下周二17:00):我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平台页面有详细的指引和咨询电话)。该时段内,学校开设线下咨询点:未来科技城小学天之大图书馆。线下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儿童到我校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
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8月1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联系电话:025-5283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