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星期六) 9:00-12:00,14:00-17:00模块一:程序基石——破产程序中税务债权的认定、申报与清偿全攻略
1.税务债权范围界定:欠税、滞纳金、罚款、特别纳税调整款项的认定边界
2. 清偿顺位深层博弈: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职工债权、普通债权的冲突与协调
3. 申报、审查与确认:税务机关债权申报的特殊性及管理人审查要点
4. “不完整债权”陷阱:税务机关后续补充申报与调整的应对策略
5. 债权截止时点与加速到期:破产受理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影响
6. “自动冻结”例外:税收强制执行在破产程序中的暂停与恢复规则
7. 新生税费定性与清偿:共益债务?破产费用?还是普通债权?
模块二:风险拆弹——历史遗留问题、新生违法与潜在风险处置
1. 历史涉税违法行为处理:稽查、处罚在破产程序中的衔接与豁免可能性
2. 破产期间新生违法防控:管理人履职的“安全红线”与责任边界
3. “非正常户”解锁实操:解除限制的路径、代价与时间窗口
4. 对投资人的涉税风险披露:尽职调查清单与风险量化评估方法
5. 余债免除与“死欠”核销:政策依据、操作流程与常见障碍
6. 纳税信用修复秘籍:重整成功后企业信用修复的全流程指引
7. 重整后“遗漏债权”追击:程序终结后新发现税务债权的应对方法
模块三:价值守护——管理人全流程涉税履职要点与风险规避
1. 接管与调查阶段:必取涉税资料清单与历史税务健康诊断
2. 债权审查核心技能:税务申报债权的实质性审查方法与异议处理
3. 财产管理变价涉税处理:资产处置(含以物抵债)的税负测算与优化
4. 重整计划(草案)的税务篇章:合法合规且税负最优的偿债方案设计
5. 程序终结前后关键动作:税务注销、清税证明、发票缴销实务
6. 以物抵税操作指引:法律依据、操作流程与税会处理
7. 发票困局破解:破产企业发票开具与索取的实操方法
模块四:实体硬核——破产场景下核心税种的痛点穿透式解析
1.增值税:资产包转让、债转股、留抵税额处理的重难点
2.企业所得税:债务重组所得、亏损弥补、资产计税基础的特殊规则
3. 土地增值税:房企破产中成本扣除、核定征收与税收优惠的适用
4. 契税:企业合并、分立、资产划转在破产重整中的免税适用条件
5. 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闲置资产、减免税政策在破产期间的适用
6. 个人所得税:破产企业自然人投资者、员工补偿的税务处理
7. 其他税种:印花税、城建税等“小税种”的合并处理要点
5月31日(星期日) 9:00-12:00,13:30-16:30模块五:工具进阶(上)——资本公积创设与转增股本的涉税迷宫导航
1.资本公积的来源梳理:哪些可转增?哪些暗藏税务风险?
2.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个税争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23号公告的适用范围与边界
3. 破产重整中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59号文在资本运作中的落地难点解析
4. 不同资本公积转增方案下的税负模拟与对比分析
5. 典型案例复盘:成功与失败方案的税务成本关键差异剖析
模块六:工具进阶(下)——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构建实务与税务合规
1. 服务信托在重整中的核心功能与交易结构解析
2. 信托财产置入环节的涉税分析:是否视同销售?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3. 信托存续期间的税务处理:受益人所得的性质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定
4. 信托财产分配环节的税务问题:多重税负的规避路径
5. 服务信托、代持与资产划转的税负对比分析
6. 现有税收政策对服务信托的空白与不确定性探讨
模块七:架构突破——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涉税终极挑战
1.实质合并的税法后果:法人人格否认对纳税主体、债权债务的影响
2.合并前内部交易的税务处理: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3. 合并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承接:历史税务问题如何消化?
4. 合并后税务登记、发票、税款征收管理权的统一
5. 实质合并下税收优惠资格的存续与继承问题
6. 跨境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的额外税收考量
模块八:综合赋能——债转股、以物抵债等多元偿债工具的税务痛点
1.债转股各方的税务处理:债务人、债权人及原股东的所得税确认
2.债转股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与税务争议焦点
3. 以物抵债的“两次交易”税务视角:分解为资产转让与债务清偿两个环节
4. 不同资产(房产、土地、股权)以物抵债的税负关键差异分析
5. 组合式偿债工具(“现金+债转股+信托受益权”)的税务合规要点
主讲专家:徐战成,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现为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破产重整、庭外重组、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的涉税问题,先后出版独著《企业破产中的税收法律问题研究》《企业破产涉税百问及经典案例析》《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解读》及合著《破产法与税法的理念融合及制度衔接》等著作,在《税务研究》《中国税务》《中国税务报》《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六十余篇。曾参与破产涉税领域的国家社科基金及其他国家级课题研究,参与《企业破产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起草、修改和论证工作。
学费:3600元/人,三人以上组团参会学费可优惠至2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二十学时证书),可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详情请咨询。
请您回传报名表并及时汇款,以确保培训席位,座位将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
破产管理人、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律师及企业财务高管等。
卞元,13955189028,13339299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