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6)4号)和《南京工业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现对我校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月24日-5月30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工作日内向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反映。
招生办公室:025-58139090/83239859;
纪检监察部门:025-58139069
请初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5月31日前登录阳光高考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缴纳校测费用,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确认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重合时,只允许确认1所。逾期未确认考试或未缴纳校测费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学校拟定于6月14日进行笔试考核。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南工招办”微信公众号。
1群:822156117;
2群:1093124353;
3群:821072690;
注:加入其中1个群即可,请勿重复加入。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全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独立负责,从未委托任何个人、社会机构开展招生辅导、考前培训、有偿保录等相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