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徐大勇同志任南京市公安局督察长;
张睿同志任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
赵成军同志任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陈理同志任中山陵园管理局局长;
毕艳同志任南京鼓楼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杰同志任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中山陵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马晓路同志任中山陵园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国清同志任南京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常和平同志南京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免去操文荣同志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钱维同志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免去陆瑞峰同志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燕同志金陵科技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汪东明同志中山陵园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于成功同志南京鼓楼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润涓同志南京市档案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亮同志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请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