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师范大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批准,成立了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资格的考级机构。
● 为进一步推动和发展社会艺术教育事业,本机构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为考级宗旨,举办南京师范大学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音乐),为社会音乐爱好者提供权威性的专业水平鉴定,给广大艺术爱好者提供帮助和指导。
● 本次考试等级如下:
1、钢琴:1-10级
2、少儿声乐:1-9级
3、竹笛:1-10级
4、竖笛:1-10级
5、古筝:1-10级
6、二胡:1-10级
7、音乐基础知识:初级—中级—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