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28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限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20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8.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以及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截至本次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3年的;
10.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应聘人员应当回避报考:
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职工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二、报名
(一)招录岗位
应聘人员可登陆南京市公安局辅警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njfj.njga.gov.cn:8888/portal/index.html或者关注“南京公安”官方微信服务号,点击页面右下方“微应用”中的“辅警招聘”栏目查询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等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7日— 2026年2月2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南京公安辅警岗位仅可以通过官方互联网网站或者微信服务号报名,其他报名渠道一律为虚假报名。报考人员仅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名提示,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页面提示报名成功后,将无法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1.互联网报名。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南京市公安局辅警门户网站,点击【个人中心】,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然后点击【招聘公告】链接,查看对应的招聘公告,选择适合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2.微信端报名。请关注“南京公安”微信服务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点击服务号右下方【微应用】菜单栏——【辅警招聘】链接。按界面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报名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三、资格审查
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学历信息、个人征信等情况通过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现场或者以短信形式告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进入测试环节。
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应聘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退出现役证明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四、测试
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试。
(一)文职辅警岗位综合能力测试
文职辅警岗位综合能力测试分为文化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项。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文化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1.文化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共50题,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知识、时政、法律基本知识、公文写作基础、常识以及《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文化测试合格线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0的比例划定。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文化测试成绩相同且符合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要求的,则均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文化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南京市公安局辅警门户网站【招聘说明】和“南京公安”微信服务号【微应用】—【辅警招聘】—【招聘说明】栏目。
2.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技能知识等。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
勤务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试及格标准为:
1.男子组。(1)30岁(含)以下。1000米跑≤4′45″; 4×10米往返跑≤13″4;纵跳摸高≥255厘米。(2)31岁(含)—35岁。1000米跑≤5′00″; 4×10米往返跑≤13″7;纵跳摸高≥255厘米。(3)36岁(含)—40岁。1000米跑≤5′15″; 4×10米往返跑≤14″00;纵跳摸高≥255厘米。
2.女子组。(1)30岁(含)以下。800米跑≤4′40″; 4×10米往返跑≤14″4;纵跳摸高≥220厘米。(2)31岁(含)—35岁。800米跑≤4′55″; 4×10米往返跑≤14″7;纵跳摸高≥220厘米。(3)36岁(含)—40岁。800米跑≤5′10″; 4×10米往返跑≤15″00;纵跳摸高≥220厘米。 体能测试实行单项淘汰制,任何一项不及格,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单项测试及格线为60分,根据测试成绩分段计分,满分100分。三项均及格者,按照1000米跑(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由各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
五、面试
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文职辅警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勤务辅警岗位按照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文职辅警综合能力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勤务辅警体能测试成绩相同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不受面试比例限制。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百分制合成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其中,文职辅警岗位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勤务辅警岗位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文职辅警岗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组织开展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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