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