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朋友们:
又是一场物业选聘的投票。业委会通知大家,要在碧某园物业和金某丰物业之间“二选一”。
我们理解,很多邻居已经疲惫了——多年的维权、无尽的争议、一次次的投票通知。但这一次,请您在拿起笔或打开投票通道之前,先停下来想一想:这张票,投还是不投?
我们的建议是:不参与、不投票。这并非消极弃权,而是在当前充满疑云的情况下,最理性的自我保护方式。
一、为什么建议您“不投票”?
(一)候选企业本身存在重大争议,投票等于“盲选”
两家候选物业公司——碧某园服务与金某丰物业,从公开信息来看,都有让人难以放心的“黑历史”。
金某丰物业的问题尤为突出。在服务南京华汇康城小区期间,金某丰物业通过停车费、电梯广告费等获得公共收益超880万元,但仅向业委会支付了15.3万元。2023年7月,该物业被解聘后,因公共收益纠纷被法院判令返还约513万元。
对于刚刚从前物业追回855万元公共收益的博恩花园业主而言,再选择一个有“侵占公共收益”历史记录的公司,无异于引狼入室——好不容易追回来的“钱袋子”,难道要再送出去?
碧某园服务虽是头部企业,但同样非“完美选项”。作为港股上市企业,其全国化运营带来的标准化管理优势与标准化服务模板,未必能精准匹配博恩花园7198户的复杂业态和个性化需求。大企业“水土不服”、进场承诺缩水的案例,在行业里并不罕见。
(二)选聘程序的公正性存疑,投票结果可能从一开始就被“设计”
回顾博恩花园历次物业选聘,程序争议从未消失。
2023年选聘保利物业时,业主投诉称“5进2”投票环节存在委托代投问题,业委会在投票前临时取消路演,甚至有人反映标书在中途被修改,费用凭空增加了108万元。当时业委会主任张某洪对媒体记者的回应是:“业主大会内部事务非公共事件,业委会没有义务接受采访。”
一个连业主质疑都不愿正面回应的业委会,其组织的投票,公正性能有多少保障?
更值得警惕的是,本次“二选一”的两家候选企业,金某丰物业的带队人是瑞森生活服务前总裁李某玲——这位曾被指控存在重大经济问题的“争议总裁”,背负着在博恩花园“为自己正名”的压力。当一家物业公司的竞聘动机是“为总裁正名”而非单纯服务业主时,这场投票的性质,已经从“业主选择”异化为“职业经理人翻身仗的筹码”。
(三)您投出的每一票,都可能被用来为争议结果“背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请注意:如果投票率不够,业委会无法宣称“多数业主支持”。
这就是为什么业委会迫切希望大家去投票。一旦投票人数达标,无论结果如何,业委会都可以说“这是业主大会的决定”——您的投票,可能被用来为整个选聘程序的合法性“背书”,哪怕这个过程本身充满争议。
不投票,是对程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不参与、不投票”是弃权吗?不,这是理性的克制
有邻居可能会说:“不投票,万一选了个更差的物业怎么办?”
这个担忧可以理解。但我们反问一句:在一个候选企业本身问题缠身、选聘程序公正性存疑的情况下,您如何确保投出的票,能选到“更好的”?
在行业里,物业公司进场前的承诺与进场后的服务缩水,几乎成了一对“孪生兄弟”。碧某园服务承诺的300万投资款打入监管账户、53万设备物资归属业主,听起来很美好。但谁来监督这些承诺的兑现?业委会吗——那个至今未对候选企业历史问题作出任何澄清的业委会?
在没有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之前,任何投票都只是将选择权交给“未知”。
三、更理性的路径:先澄清疑点,再考虑投票
我们并非反对物业选聘本身。相反,我们支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选聘。但在当前情况下,“先投票、后质疑”的逻辑是颠倒的。
在您决定投票之前,以下问题应当首先得到澄清:
金某丰物业侵占公共收益513万元的判决是否属实?如果是,它凭什么有资格竞聘博恩花园? 碧某园服务的承诺如何确保兑现?谁来监督?违约后果是什么? 本次投票的程序如何保障公正?如何防止“代投”、如何保障业主知情权? 委会与两家候选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联?请公开说明。 这些问题没有明确答案之前,投票就是“盲投”。
四、给您的建议:暂时搁笔,静观其变
亲爱的邻居们:
博恩花园的维权之路已经走了太久。我们理解大家渴望“尘埃落定”的心情。但请相信:一次仓促的、充满疑云的投票,换不来真正的安宁,只会埋下新的纠纷种子。
如果本次投票因参与率不足而流选,那恰恰说明——程序存在重大争议,选聘不应继续推进。届时,业委会必须直面业主的质疑,澄清候选企业的问题,完善投票程序。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自治组织应有的作为。
您的选票,不是“表达偏好”的工具,而是“授权”与“信任”的凭证。当信任的基础尚不牢固时,暂时搁笔,才是最理性的选择。
请您三思:不参与、不投票,不是消极,而是积极捍卫程序正义的姿态。
愿博恩花园早日迎来真正的安宁。
博恩花园业主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