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各学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符合下列五项条件之一的2026年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⒈本硕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⒉本科阶段获得过相应师范生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⒊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或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
⒋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一等奖学金;
⒌高中阶段获得过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以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16日至2008年1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录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应聘者须以最高学历报考。各学历阶段(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须普通高校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报考岗位专业须与本、硕、博所学专业中的两段一致或相近。
(七)《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7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