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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南京大学2014届计算机硕士,2016年27岁入职京东,2025年12月36岁的他收到HR的 "组织架构优化" 通知,被裁员了。具体算下来,N=9个月工资:9×4.1万=36.9万元。未休假期共17天,包括5天法定年假未休,按2倍日薪折算,12天公司调休假,按1倍日薪折算,假期折现部分合计约4.15万元。所以总赔偿金为:36.9+4.1+4.15=45.15万元。12月8日收到 HR 的裁员通知,12月15日签完离职协议,工资结算到12月31日,社保和公积金也缴纳到12月。另外,年终奖按Q1-Q4的绩效评估折算。根据绩效情况,预计能拿1.2个月工资,也就是4.92万元,这笔钱不计入赔偿,但会在春节前正常发放。因此,这次离开京东,到手的总现金大约是:45.15+4.92=50.07万元。一、先看员工离职前的收入水平。
该员工离职前平均月薪 4.1万元,推算出年基本工资49.2万元,年终奖按 4.92万元(1.2个月工资)计算,即年现金总收入≈54.12万元。根据上述对照表,其薪资处于T8职级中低位水平。对于南京大学2014届计算机硕士、9年全周期深耕京东后端或中台系统研发(非核心推荐/广告方向) 的员工而言,完全符合正常标准,甚至略偏保守(若在零售交易核心链路、智能供应链或物流科技高优项目组,同职级月薪普遍达45k–52k,年终奖1.5个月起)。
二、再看补偿是否合理。
月工资 4.1万元 低于北京市2025年社平工资3倍(约 4.5万元),未触发法定封顶线,因此N部分按实际工资足额支付36.9万元属于依法合规操作,无额外让步但也无克扣。
法定最低仅需 N(协商解除)或 N+1(单方解除),而京东对9年司龄技术骨干给予N+1,虽未达到阿里、腾讯等公司对同类员工普遍采用的 N+3 标准,但在京东近年成本管控背景下,N+1已是其对普通核心技术员工的标准方案(高绩效或保留人才偶有N+2),整体合理但未体现显著优待。
年终奖按全年绩效折算1.2个月,在当前组织收缩环境下属合理下限(优秀团队通常1.5–2个月),裁员发生在12月,仍按在职时间比例照常发放,体现基本契约精神,符合京东一贯政策。
社保公积金缴至12月,12月15日签署协议、工资结算至12月31日,实现当月完整缴纳,有效保障医保连续性及在京购房、落户资格不受中断,有利于后续安家与职业过渡,是标准且人性化做法。
最后,你觉得上述方案是否够诚意?
全文完。如果喜欢可以点个“赞”或在看,点个关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