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70000 元、61000 元、52000 元、45000元。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35000 元、30500 元、26000 元、22500 元;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35000 元、30500 元、26000 元、22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