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支撑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现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机构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公开征集长期从事工程机械及零配件制造、安全应急装备及零配件制造等行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兼具丰富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的专家,组建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家库。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2.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能够满足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需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资深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
3.无违法违规、学术失范、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未被取消过各类评审专家资格。
4.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工作调度。
1. 行业领域专家
深刻理解工程机械及零配件制造、安全应急装备及零配件制造等行业的工艺流程、管理特点与数字化转型痛点,能针对企业实际提供行业级转型路径规划与解决方案设计。
(1)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行业具有公认的专业影响力;拥有5年以上行业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企业生产运营、供应链协同与数字化改造关键环节。
(2)曾参与制定本行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或具备行业转型路线图、实施指南等规划经验。
(3)在知名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长期从事本行业数字化转型研究、规划或咨询工作,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4)优先考虑来自行业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以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信息部门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2. 数字化转型技术专家
应掌握跨行业的通用数字化核心技术、架构与方法论,能够为不同领域的转型项目提供技术可行性评估、架构规划、实施监理与效果评价。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相应领域高级职业资格、权威认证等同等专业水平;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相关领域连续工作5年以上,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路径与方法。
(2)深入理解国家及地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技术标准与行业发展趋势,具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规划、设计、评审或实施经验。
(3)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相关科研课题、标准制定或典型产业化项目,或在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领域曾受聘为政策咨询、方案论证、项目评审、绩效评估等工作的专家者,予以优先考虑。
3. 法务专家
(1)具备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在中小企业融资、公司治理、合同纠纷、合规体系建设等法律实务领域,或在中小企业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数字化转型配套制度等方面的研究中,拥有5年以上持续实践或深入研究的经验。
(2)熟悉数字化转型法律法规,能够提供法律风险控制、合同审查及合规支持;能够针对企业和服务商合作模式提供专项法律架构设计、风险防控及纠纷预警支持。
(3)具备数字化转型项目合同纠纷调处经验,或参与过相关标准合同文本制定、服务商合规评估等工作者,或为中小企业提供过数字化转型专项法律服务的,予以优先考虑。
4. 财务审计专家
(1)具备中级及以上会计、审计、经济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财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2)熟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具备企业数字化改造补贴类项目的专项审计经验,掌握补贴资金申报、使用、验收等环节的合规性审核与绩效评价要点,了解数字化转型项目中软硬件投入、数据资产成本核算等审计重点。
(3)具有企业数字化改造补贴类项目全流程审计经验,包括申报材料审核、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项目验收财务评估等工作经历者,予以优先考虑。
1.个人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家库申请表》(附件一),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以及其他专家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Word版+PDF签字盖章扫描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2.材料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综合评审,根据试点工作实际需求择优遴选。
3.公示入库: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专家库。
4.动态管理:专家库实施动态调整,定期进行增补与清理。对履职不力、违反评审纪律、存在失信行为或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的人员,予以清退。
报送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2 月28日止,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报送邮箱: zxqyxtc@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专家申报—姓名—所在单位—专家类型”)
邮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西三区652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佳添0516-83843295
1.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2.本通知由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30日
附件1.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入库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2.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家库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