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苏州市委书记的王珉于2017年8月4日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其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彰显了我国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6年,王珉在吉林、辽宁多地担任重要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受贿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还侵吞公款100万元。其在主政辽宁期间,履职尽责缺位,放任拉票贿选行为蔓延,严重破坏换届选举秩序,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法院审理认为,王珉三罪并罚,鉴于其到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对受贿、贪污罪依法从轻处罚,但玩忽职守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从严惩处。此案的宣判,再次警示各级领导干部,权力不可滥用,必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也彰显了法治面前人人平等、违纪违法必受严惩的鲜明导向。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