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质〔2026〕27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节前安全排查
1.企业自查自纠。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春节前后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包括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临时用电、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宿舍用电、动火作业审批情况;临时用电的老化、破损、私拉乱接问题;以及防寒防冻防滑应急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2.属地全面检查。各地监管部门应结合“一带一帽”智慧监管模块,按照计划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文明施工,限期整改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3.重点回头检查。针对部平台推送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组织重点项目“回头看”,核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隐患反弹。
二、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
1.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节日安全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停工前将值班名单报属地工程安监机构。值班人员需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信息畅通,遇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
2.属地住建部门。摸清节日期间继续施工项目底数,对危大工程、大型机械设备作业、高层建筑施工项目按需配备值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三、严格复工前安全条件核实
1.建筑机械设备。全面检修、检测和试运行所有设备,重点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安全保护装置、基础稳定性等,合格后方可使用。
2.高层建筑消防。复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线路、动火作业管理,确保完好有效、畅通无阻、安全规范。
3.人员及手续。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复工前全面检查,书面结果报属地监督机构复查通过后方可复工。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地于2月12日下班前,将假期值班表、继续施工项目明细清单报市住建局。即日起至3月10日前,每周二和周五下班前更新停工(复工)情况统计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在线报表)。
附件:1.春节期间继续施工项目统计表
2.春节期间工程项目及人员情况统计表
3.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