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夫子庙景区附近某停车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停车场为公共停车设施,执行政府指导价一级区域收费标准,2025年4月至2025年7月,当事人将前15分钟的免费时段纳入计费时段,不符合《南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下列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二)车辆进入停车设施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设施除外)”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