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公示
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
南京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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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推动零售、餐饮、住宿等民生领域行业提质发展,规范发票管理秩序、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动索取发票,自2026年2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内容来源 | 南京市商务局
编辑 | 巢宸舒
校对 | 王梦晓
审核 | 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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